运城市稷山县招聘49名教师,专科起报,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师资水平,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9名全额事业编制小学教师,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共分6个岗位,招聘名额为49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见《稷山县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一览表》。

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岗位数年龄专业要求学历其它条件备注1化峪中心校小学数学教师周岁及以下不限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化峪中心校小学语文教师周岁及以下不限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3化峪中心校小学语文教师周岁及以下不限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服务基层项目4翟店中心校小学数学教师周岁及以下不限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5翟店中心校小学数学教师周岁及以下不限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服务基层项目6翟店中心校小学语文教师周岁及以下不限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不提供)、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现场填写《稷山县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报名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报考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30周岁以下,为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报名费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减免考试费。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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