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人民政府最新通知

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效治理散埋乱葬,防止火灾隐患,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80)精神,到年分步实现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为确保完成这一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划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明确要求:积极推行乡(镇)建设中心型公益性公墓,为全乡(镇)村民提供安葬公共服务。到年,实现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20%;到年,实现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50%;到年,基本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到全省广大农村。为此,按照省、市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确定了《冀州区-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总体规划》(见附件),到今年底,冀州镇和东部新区要率先完成建设任务,其他乡镇依次按规划分年度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形式和标准

  我区为火葬区,农村公益性公墓要采取骨灰入室(骨灰堂、骨灰楼、骨灰塔)格位安放和骨灰生态循环安葬(花坛葬、草坪葬)形式,倡导骨灰生态循环安葬和地上森林地下墓园骨灰格位安放建设模式。要配备管理用房、祭扫场所、消防等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对院内外进行美化绿化,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按衡水市相关会议要求,确保公墓规模满足所覆盖区域20年(年死亡率6-7‰)的安葬需求。

  三、相关政策措施

  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

  2、鼓励具备单独建设能力的村单独建设公益性公墓。

  3、对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改造提升,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提高骨灰安放设施利用率。

  4、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以自筹为主,充分调动村民、村级组织、社会组织筹措资金的积极性。

  5、年省级福彩专项公益金支持全省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每个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补助10万元。

  四、组织领导

  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是深化殡葬改革,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的治本之策,也是破解人民群众丧葬难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东部新区要加强领导,按照《冀州区-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总体规划》按排,统筹谋划,制订方案,全力推进,并将推进情况及时报区民政局,联系电话。同时,要广泛深入宣传殡葬管理、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节地生态安葬的意识,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并参与殡葬改革,自觉把骨灰安葬(放)到公墓(骨灰堂)内,合力推进绿色殡葬建设,共同维护和建设好生态文明冀州。

  

  附件:1.冀州区-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总体规划表

  2.乡(镇)中心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推进情况表

  

  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冀州区-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总体规划表

  建设年度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规划建设

  任务乡镇

  冀州镇

  东部新区

  周村镇

  

  

  徐庄乡

  小寨乡

  

  

  南午村镇

  北漳淮乡

  

  

  门庄乡

  码头李镇

  

  

  官道李镇

  西王镇

  

  

  附件2

  乡(镇)中心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推进情况表

  

  规划地点

  占地面积

  开工时间

  建成时间

  计划投资金额

  备注

来源:冀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chubans.com/tfbl/9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