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需科目学习及登记平台变更
自年4月起,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统一登陆省财政厅负责管理的“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会计信息平台”)进行,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学分自动登记和认定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管理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系统”)不再提供学习渠道。专业科目学分登记和认定自年4月起,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登记和认定,统一在“省会计信息平台”进行。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分级负责。数据对接和证书打印自年4月起,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省会计信息平台”完成规定学分登记和认定后,相关数据信息自动对接到“省继续教育系统”生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一般3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纸质证书的,可在该系统自助打印,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年度学分衔接及补登、年度在“省继续教育系统”认定通过的继续教育记录,已对接至“省会计信息平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年度公需科目学习的,目前不能再办理公需课及专业课学分补学补登。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已完成、年公需科目学习,但尚未完成专业科目学分登记的,可在“省会计信息平台”补登该两年的专业科目学分记录。专业科目学分补登截止时间为年9月30日。省会计信息平台与省继续教育系统数据对接省会计信息平台:在此平台进行公需课学习及专业课学分登记和认定
省会计信息平台账号: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