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推动稷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引进集聚更多优秀青年人才,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到县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招聘人员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学历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体检标准;
6、具备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2、未具备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三、引进计划(详见附件1)
根据我县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拟引进35名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四、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和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年4月30日下午18点整。报名人员需从网上下载填写《稷山县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1寸免冠照片和相关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县人才办人才引进专用邮箱(jsxrc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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