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第四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已由衡水市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衡水市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第四小学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冀州区财政局统筹,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第四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西沙村村南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平方米(约合5.亩),总建筑面积.79平方米;新建一栋4F框架结构教学楼,建筑面积.79平方米;新建砖混结构门卫房,建筑面积27平方米;新建1F砖混结构厕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2.4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冀州区财政局统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设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并具备相应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外省企业须具有进冀手续(须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
方网站“查信息““企业资质”“进冀建筑业企业”栏中查到(无需附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