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建科〔〕64号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建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2号)文件规定,现就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合格证书》)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简称《电子培训合格证》)及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一、换证范围。年-年由我厅颁发且证书信息能在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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